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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新发布《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养老护理迎来改革与发展!
2023-02-11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本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护理事业进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北京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医改进程中,护理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
护士队伍持续发展壮大,2020年底,全市注册护士总数13.5万人,较2015年增加18%,护士队伍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4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提升至6.15人,全市医护比达1:1.14。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大专以上学历占78%,中高级职称占24%。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继续完善,二级及以上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比例达99%。专科护士培养力度持续加大,建立临床教学基地164个,在老年、伤口造口失禁、脑卒中、重症等13个专业或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养,累计培养护理骨干11535名。
护士执业制度日益完善,下放护士注册管理层级,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护士多机构执业,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推进电子证照,有效促进了人才合理流动和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基层。
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部分医疗机构已覆盖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护理质量管理持续加强,建立北京市护理质量管理核心指标18项,开展护理指标数据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监测,为加强本市护理质量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循证依据。
积极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出院患者护理服务从医院延伸到社区、家庭,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居家护理,从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服务供给、规范开展需求评估、有序提供护理服务、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老年护理工作。
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护理服务模式得到创新发展,护理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拓展,覆盖医疗机构、社区和居家及全人群,逐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护理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护士队伍数量分布不均、医护比例倒置问题扭转不明显,护理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护理服务内涵领域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护理领域相关体制机制仍需健全完善等。
“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十四五”时期也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迈入全民健康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护理事业需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有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护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护理领域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创造了新条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引领我市护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首都发展,紧扣“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护理工作服务于人民健康,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优质高效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护理高质量发展。
3.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妇儿、老年、重症监护、康复、中医等领域护理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4.坚持改革创新发展。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护理工作特点,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护理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护理事业发展达到以下目标:
全市护士总数达到15.5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6.7人,护士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适应健康北京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责任制整体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中医、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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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我市人口分布及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及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推进优质护理资源均衡布局,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资源引领带动帮扶作用,依托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医院,以医联体、专科联盟等为载体,通过护理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多机构执业等多种形式,促进优质护理资源流动和机构间护理工作同质化发展。健全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不同医疗机构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根据辖区医疗卫生整体规划部署,鼓励和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统筹区域护理资源,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有效扩大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供给,为患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护理服务。
3.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护士区域注册等政策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发展多元化护理服务。增加“互联网+护理服务”参与机构数量,支持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将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4.持续增加护士队伍数量。落实护理人力配置,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儿科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工作的护士以及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数量。将实际床护比指标纳入医疗机构评价及重点专科评审等工作,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占比。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等科学合理配备护士人力,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求。
5.优化护理队伍结构。加强护理人才梯队建设,鼓励在职护士提升职称和学历水平,畅通护士职称晋升渠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职称晋升向临床一线人员倾斜。吸引和鼓励高年资护士留在临床一线工作,为优化护士队伍结构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高层次、创新型护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6.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培养制度。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切实提升护士护理专业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加强新入职护士岗前及规范化培训,夯实护理队伍的基础建设;结合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在职护士岗位胜任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儿科、康复、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适应群众护理需求。扩大专科护士培养规模和范围,增加有技术专长的实用型护理人才数量。完善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管理科学化水平。以解决基层患者实际健康问题为导向,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及母婴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减少重复性、负担性安排,缓解护士工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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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好的条件。医疗机构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8.调动护士积极性。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实施科学的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引导护士立足护理岗位,深耕临床护理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绩效考核突出岗位职责履行、临床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实现护理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体现能级对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9.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显著提高。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强化护理人文关怀,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实现优质护理服务扩面提质,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10.持续改进护理质量。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护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作用,不断完善护理专业质量指标监测体系及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科学开展质量评价,促进质量持续改进,着力构建基于循证基础和临床需求的护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辖区间、机构间护理同质化水平。各医疗机构应以护理专业质量指标为指引,查找薄弱环节,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积极开展指标数据的采集、监测、分析和反馈,夯实基础护理质量,不断改进临床护理实践,保障患者安全。
11.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加大对护理学科建设的投入,推进护理技术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护士临床创造性思维能力,鼓励护理人员从临床实际问题出发,以患者感受和健康结局为指引,运用科学的技术与方法切实解决临床护理问题。加大对护理科研的投入,加强院校合作,形成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学科发展态势。
12.加强护理科学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21〕14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完善护理管理体系和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管理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基于岗位管理的岗位设置、人力配置、培训培养、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紧急调配等管理制度,适应临床护理、突发事件应对、护理学科发展需要,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3.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加快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各项措施,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结合实际,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机构、床位及从业人员数量,强化人员培养培训。规范聘用医疗护理员,按要求开展培训,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更好地适应老龄社会需求。对接失能老年人迫切需求,加快发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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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通过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技术等方式,帮助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
15.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按照《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转型、新建、改扩建等形式,着力增加安宁疗护中心和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数量。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不断规范安宁疗护从业人员实践行为,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纳入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加强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加强包括医学(含中医)、护理、药学、心理、营养、社会工作、志愿者等多学科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养,切实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质量。
(五)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
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着力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护理服务。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临床护理工作效率,降低护士不必要的工作负荷。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护理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领域延伸。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
(七)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
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三地护理领域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护理管理、制度政策、人才培养、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的力度。充分借鉴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护理工作纳入本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北京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动实施。各区、各医疗机构要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二)加强监测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方案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2023年,我委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对各区、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本方案情况进行阶段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并对推动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三)及时总结推广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先行先试,注重总结经验,对创新典型经验予以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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